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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或許不知道,我先生的職業是警察,
有時候剛好有機緣,
能夠運用我的能力協助他們破案的話,
也許就像是一種獎勵的效果,
往往在這種時候老天也會回饋我一些事物,
就像是做了善事,被大人摸摸頭稱讚一樣,
賜給我一點的小財,又或是讓我可以獲得更多人的認同與支持
前陣子剛好有機會讓我運用催眠的能力去幫助我先生的工作,
破案後,這個案子讓他上了報,也領到了一小筆獎金,
經過這個事件,也讓我老公更支持我從事身心靈方面的服務工作
以下為本次事件的報導:
95年10月份員警特殊優良事蹟
(各頒發榮譽狀1幅、獎金1000元)
二林分局芳苑分駐所警員高榮鐘、吳世仲(忠義事蹟):
高員2人於95年9月24日22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,行經芳苑鄉台17線北上57公里處,
發現1名精神異常男子。因該民未穿著上衣躺在墓地內,身上載著手套,原誤認為小偷。
經詢問後發現其語無倫次,姓名、住所均不知道,經判斷該民應為精神異常者,
乃不斷與其溝通,並提供餐食及衣物後,始得知其住雲林縣東勢鄉,
惟仍無法交待實際住處。高員2人便帶該民至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東勢分駐所,
請該所員警協助查明其係為協尋人口,並領有殘障手冊及重大傷病卡,
經通知家屬領回,並獲得其家屬萬分謝意。
本案警員高榮鐘、吳世仲2員,執勤認真落實,為民服務事蹟具體,足為員警表率。
(本文經專人整理、潤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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